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污水治理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已由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0]246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 辽源市污水处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中水管线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处理规模10万m 3 /d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由二级标准升级改造为一级A标准,其中8万m 3 /d回用,建设污水管网3.08km,中水输水管道11.17km。升级改造A 2 O池、过滤间、提升泵房、送水泵房,电气设备改造及配套工程。
2.2 招标范围: 辽源市污水治理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中水管线工程施工,包括新设、维修管路、阀门井、排气排泥井等附属工程施工,道路及设施恢复等所有工程内容和管材、管件、阀门及附属备品配件的采购;负责施工中所有场地及穿越河道手续等办理工作以及工程涉及的相关手续办理及施工现场协调,详见图纸、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4 建设地点 :辽源市市区,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内。
2.5 计划工期 :2012年10月27日开工,2013年6月30日竣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09—2011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省施工企业需要按照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规定在吉林省设立子公司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招投标窗口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8)外省企业须提供在吉林省设立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招投标窗口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2000元(不计利息),投标人退还图纸时要保证图纸数量完整、无破损,否则不予退还图纸押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 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和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污水处理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经济开发区西宁大路280号
联 系 人:刘永普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7-3526145
招标公司: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晨光国际大厦A座六楼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赵 明 孟十月
联系电话:0431-89694976,0431-89694978-8002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