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城北新区13号路北段道路硬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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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9-1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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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城北新区13号路北段道路硬化工程和25号路北侧污水管工程BT项目招标公告
大冶市城北新区13号路北段道路硬化工程和25号路北侧污水管工程BT项目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发[2011]5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对外公开招标,通过公开竞争择优选择投标申请人。现邀请符合项目条件并具有相应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且具有相应施工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冶市城北新区13号路北段道路硬化工程和25号路北侧污水管工程BT项目。
2、建设规模:大冶市城北新区13号路北段(25号路至33号段)道路全长513.649米,红线宽15米;25号路北侧(13号路至14号路段)污水管工程全长440.2米。
3、项目建设内容:(1)13号路北段道路硬化:①车行道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总厚度为69厘米。由上至下为:24厘米厚fr=5.0mPa水泥砼+30厘米厚5.5%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厚4%水泥稳定碎石;②人行道结构总厚度为23厘米,从上往下依次为6厘米厚预制C30砼砖+2厘米厚1:3水泥砂浆+15厘米5.5%水泥稳定石屑。(2)25号路北侧污水管工程敷设D400污水管(HDPE管材由招标人采购)440.2米。具体见设计施工图纸。
4、项目投资金额:约240万元。投资金额最终以大冶市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5 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10月12日 ,合同工期:60日历天。
6、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规范。
6、安全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
二、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 模式
1、招标人: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回购主体(即回购人):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的最终回购总价由项目建设费用和回购期利息两部分组成,回购总价偿还计划纳入大冶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由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支付。
3、项目建设费用计价方式:套用2008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与《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费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鄂建[2008]214号文)为计价依据;材料价格按黄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黄石市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4期进行调整。
4、回购基价:中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项目设计变更编制工程结算,中标人编制的工程结算需提交招标人审核并经政府部门审计,审计后的工程建设费用按照中标人投标时承诺的下浮率(不低于5%,不高于10%)下浮后作为回购基价,即项目建设费用。
5、利息计算办法:工程建设费用利息自最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后开始计算,工程建设期间不计利息。
6、回购融资年利率:按照当期人民银行3-5年期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7、回购方式: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移交后五年内回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回购总价(由回购基价和回购期利息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后进入回购期,回购期限为五年。第一年支付回购总价的25%,第二年支付回购总价的20%,第三年支付回购总价的20%,第四年支付回购总价的20%,第五年支付回购总价的15%。
三、投标保证金和履约险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投资金额的2%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投资金额的10%向招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具体交纳办法和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足够的投融资能力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申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程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2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投标申请人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和足够的投融资能力,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09-2011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必须承建过(已完成)至少2类似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或BT项目成功案例。且工程质量合格,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履约情况良好,无建筑市场违规行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无建筑市场和社会信誉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有良好财务能力和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大冶市以外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
6、黄石地区以外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到大冶市规划建设局办理进冶备案手续。
7、中标人近二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为行查询证明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公示期间由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中标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
8、报名时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 月14日(法定节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6室(湖北省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3楼)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投标申请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项目该拟派的项目经理)和受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必须是有效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除授权委托书外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4、凡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接受《诚实守信承诺书》相关条款处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9日上午9:30时,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3楼301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招标与采购网大冶市公共交易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大冶市罗桥工业园青松路
联系人: 夏女士      联系电话:  0714-88633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东风路34号中财保险大厦11楼
招标文件制作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8972806000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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