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宜巴高速水月寺镇高岚村、峡口镇石家坝村居民点市政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巴高速水月寺镇高岚村、峡口镇石家坝村居民点市政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该工程招标人为兴山县宜巴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恒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两镇居民点小区内道路、管网等市政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道路、雨水管、污水支管及给水支管。水月寺镇高岚村居民点小区道路施工面积约15000平方米;峡口镇石家坝村居民点小区道路施工面积约7000平方米。
2、工程地点:兴山县水月寺镇高岚村和峡口镇石家坝村。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01)合格标准。
7、工程安全要求: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JGJ59-2011)。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注册地不在兴山县的投标人必须办理兴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的年度备案证;
(5)必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为在兴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网进行网员登记时备案审查合格的人员,并加贴宜昌市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防伪标签。
(6)提供本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加贴宜昌市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防伪标签。
(7)提供本项目拟派五大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质检员)上岗证书或有效的培训证,且证书上如有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加贴宜昌市建设行业执业资格证书防伪标签。
(8)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以上资格审查要求的原件及原件清单一份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如因遗失、年检或资质升级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当地行业地市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以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本工程实行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证代管制度。该项目定标后中标人的建造师资质证书一律由县招标办代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凭竣工验收报告及《兴山县招投标项目建造师证退还申请表》办理退证手续。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证件按照《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网员登记办法》(登陆
五、投标申请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登录兴山县综合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xsxz.gov.cn)通过网上商城缴纳投标保证金: 肆 万元(小写:40000.00 元)。
六、书面投标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6日上午9:00时,书面投标资料提交到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由湖北恒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书面投标资料将被拒收。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书面投标资料提交的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EF-2007-0203),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洽谈并签署。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2年9月5日。
招 标 人:兴山县宜巴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
地 址:兴山县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万达SOHO)B座1604室
联 系 人:吴立新
电 话:0717-6773378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