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新乡县青龙路与中央大道污水管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招标编号:新县交代【2012】 49 号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新乡县青龙路与中央大道污水管道工程
2 、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县青龙路、中央大道
3 、规模:青龙路、中央大道污水管道总长约17公里。
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4.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监理;
4.2 标段划分:工程施工分为4个标段,工程监理分为2个标段。
工程施工Ⅰ标段:青龙路西段污水管道工程,青年路—人民胜利渠( W1`-W30井,包含W30),长约
工程施工Ⅱ标段:青龙路中段污水管道工程,人民胜利渠—东孟姜女河( W30-W56井,不包含W56),长约
工程施工Ⅲ标段:青龙路东段污水管道工程,东孟姜女河—新飞大道(W56-W122井,不包含W56井),长约
工程施工Ⅳ标段:中央大道北段污水管道工程,汲詹线—老工业路,长约
工程监理Ⅰ标段:施工Ⅰ标段、Ⅳ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工程监理Ⅱ标段:施工Ⅱ标段、Ⅲ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5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标段。
6 、质量要求:合格。
7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自筹(已落实)。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的;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工程施工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其他要求:必须具有污水管道顶管施工或管理经验,并提供相应合同文件。钢筋混凝土管道顶管施工工程开工时间在2008年元月份以后,沉井法顶管施工,管道直径不低于
6.2 工程施工Ⅳ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3 工程监理Ⅰ标段、Ⅱ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其他要求:监理单位自2008年元月份以来监理过钢筋混凝土管道顶管施工工程,管道直径不低于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2 年 9 月 3 日至 2012 年 9 月 7 日(节假日休息)
上 午:8:30分-11:30 分 下午:15:00分-17:00分。
五、报名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室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工程施工Ⅰ至Ⅲ标段投标人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业绩合同一份(限工程施工Ⅰ、Ⅱ标段、Ⅲ标段)、外省企业《进豫备案介绍信》、外地企业进新备案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无不良行为证明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具)。
工程监理Ⅰ标段、工程监理Ⅱ标段投标人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业绩合同一份、项目总监国家注册资格证、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
注:经查验,投标人在报名、开评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七、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2 年 9 月 25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招标人:新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王鉴磊 梁子东 史 立
联系电话:0373-7080560
十、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0371-65585912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3053023 新乡县检察院0373-5085029
新乡县发改委0373-5589960
新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373-7080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