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翟镇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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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2-09-04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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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翟镇镇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偃师市翟镇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翟镇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偃师市翟镇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建设规模: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 项目总投资约 200 万元。

2 、建设地点:偃师市翟镇镇北部。

3 、质量标准:合格。

4 、工期: 90 日历天。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7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 2009年1月1日 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各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信息

1 、报名时间: 2012 年9 月3 日 2012 年9 月7 日 ,每天上午8 :00—12:00,下午15:00—17:30;

2 、报名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6室);

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1000元;

4 、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009年1月1日 以来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提供近三年(2009、2010、2011)的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需携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日期在公告期内)、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

注: (1)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偃师市翟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450516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传 真:0371-655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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