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大溪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温岭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内容包括泵站工艺、土建、电气、自控及泵站内室外配套工程,本项目群体工程按建筑物适用功能可划分为综合房建工程;水工构筑物市政工程及工艺管道安装工程,室外给排水、道路、电缆沟、围墙等附属配套工程。其中通透围墙长190.55m,高2.4m;附属用房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03.25㎡;化粪池为砖砌1#化粪池;泵池采用沉井法施工,规格尺寸为Φ13m(外径);各式雨水检查井、雨水口共8座,一个排出口;排污管最大管径为DN800,各式污水检查井共7座,顶管段采用沉井(共2座);厂区混凝土道路约148㎡;设备主要有潜污泵、不锈钢无轴螺旋输送压榨一体机、不锈钢回转式格栅(齿耙)清污机、铸铁镶铜闸门等。
2.1.2本工程预算造价:约463万元。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泵站土建、电气、自控及附属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4日至8月20日下午5时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形式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由U盾中交易员的账户中转出,网上已报名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进行报名,丧失投标资格。
4.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6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9月4日上午8时30分整,地点为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二)(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账户,否则按温招委[2012]2号文件“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方小姐)。
7.2 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鲍晨华 联系电话:0576-8632652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166号
联系人:郑 颖 联系电话:0576-86109746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