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海宁市尖山新区新民路北区块联排室外道路及排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市尖山新区新民路北区块联排室外道路及排水工程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宁市黄湾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新民路
建设规模:道路总面积约为 6041m2 ,荷兰砖铺设面积约为 1444m2 ,雨水管采用混凝土管,管径 DN300-DN800 ,长约 986m ;污水管采用 HDPE 中空管,管径 DN300-DN400 ,长约 772m ;路灯 31 套,铺设电缆约 900 m 。
合同估算价:约 220 万元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海宁市尖山新区新民路北区块联排室外道路及排水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 3 00 元。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投标单位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 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B 类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5、 企业“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C类证书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进嘉施工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4.4IC 卡刷卡办法调整为只对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进行刷卡确认,预中标单位 IC 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尖山新区(黄湾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尖山新区管委会底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黄湾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尖山新区 地 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梅园路 222 号 -2 三楼
邮 编: 314415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87083082 电 话: 0573-87232359
传 真: 传 真: 0573-87239122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项目经理 资格 |
具有 市政工程专业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贰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附 B 类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项目经理 施工业绩 |
|
7 |
企业类似工程 业绩 |
|
8 |
流动资金 |
具有 30 万元以上 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需提供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资金存款证明(正本中要求为原件并盖有银行红章,出具日期须在报名日期后)。 |
9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 C 类证书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10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进嘉施工备案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11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