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会展南路排洪箱涵截流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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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8-1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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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招标编号:ZL勘招字[2012]05号

厦门市会展南路排洪箱涵截流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市会展南路排洪箱涵截流工程(勘察)(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发改投[2012]15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投融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中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 公开 (公开、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厦门市会展南路排洪箱涵截流工程(勘察);
2.2. 建设地点:会展南路环岛路西南侧的绿地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厦门市会展南路排洪箱涵截流工程,会展南路排洪箱涵拟局部改道,并设截污井和截污泵站,泵站规模22400m3/d;污水出水管线拟沿会展南路、环岛干道方向敷设DN1200,铺设管道1100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476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761万元(暂定价);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对工程进行地质详勘,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2012年10月,建设周期约10个月;
2.7. 勘察周期:勘察人收到发包人勘察委托书后20 日历日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建设部核定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需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应本招标项目专业资质等级所要求的业务成果);(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所要求的资信与实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体。(3)本工程土工试验室设置执行“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设立的土工试验室还需通过土工试验室设立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备案资料待查);(4)参加本次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为厦门市勘察设计协会在厦设协[2011]23号文中公布的:“在厦综合实力较强的工程勘察单位”;(勘察资质类别及等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月 9 日至2012年 8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随机抽取法或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应于在截标前汇入指定账户并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到达招标文件汇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内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 (¥1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2012年 8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派员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乙 级 (甲级、乙级或丙级),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11号)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20%的基础上,工程勘察费再下浮25%。最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工程地质情况及工作量进行结算,并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的勘察费为准。
8.2. 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4层 ,邮编: 361008 ;
电话: 0592-5909157 传真: / ;
联系人: 许洪凯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中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1226号聚泰商业城1814室,邮编: 361004 ;
电话: 0592-6024488 传真: 0592-6024488 ;
联系人: 小甘 。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 。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2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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