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编号:Z1.6-029
本招标项目 坎墩街道2012 年度农村污水纳管治理项目(直塘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慈发改审批【2012】121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人民政府坎墩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市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慈溪市 坎墩街道 。规模及合同估算价: 共铺设污水管 约521米,造价约40万元 。标段:1个。计划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道路拆除及修复、污水管铺设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市政三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1 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
4.1 报名时间: 2012 年 8 月 8 日 至 2012 年 8 月 10 日 (上午 8 : 30-11 : 00 下午 2 : 00-4 : 00 )(除节假日)。
4.2 报名地点: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坎墩街道分中心( 街道 5 楼 506 室)。
4.3 投标单位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名单。
4.4 坎墩街道分中心报名联系电话: 0574-63276506 。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在发售招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保证金 0.8 万元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人民政府坎墩街道办事处,到账截止时间 2012 年 8 月 10 日 16 时前 。不收现金,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最低价法。
7.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
7.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7.5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6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招标人: 慈溪市人民政府坎墩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慈溪大道坎墩西路116号 |
地 址:慈溪市三北西大街17#泰安大厦十楼 |
联系人:高工 |
联系人:施泉挺 |
电 话:13906622434 |
电 话:0574-63108871 |
传 真:/ |
传 真:0574-63103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