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一期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12]1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取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12]10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成都市自来水七厂工程建设规模100×10 4 m 3 /d,本次实施的一期工程建设规模50×10 4 m 3 /d。一期工程建设包括:新建净水厂一座,配套新建设取水站2座、原水输水管道、清水输水管道等。徐堰河取水站位于成都市郫县唐昌镇星罗村,距离净水厂直线距离约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包括 徐堰河取水站、 柏条河取水站 及取水站外道路的土建及安装施工等,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008年以来,具有处理能力20×10 4 t/d及以上规模的自来水厂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工程的主体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十二桥路16号
邮 编:610072
联 系 人:
电 话:028-8620 0236/8779 0051
传 真:028-8620 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