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夏铎铺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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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8-07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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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HNTJZB2012-028

一、招标条件

宁乡县夏铎铺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项目已经宁发改投[2012]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乡县夏铎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总承包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乡县夏铎铺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宁乡县夏铎铺镇天马、高新两个村;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5、保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6、招标范围: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和农村禽畜养殖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

7、计划工期:7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承担过1个或1个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满5年;

6、投标申请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7、为防止项目负责人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9、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10、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2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11、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并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12、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及质量员等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13、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有效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投标人法人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6、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要求为该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的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7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报名证件及有关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除提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必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者有效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项目名称必须与本公告一致);

3、开户银行许可证。

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公告第五条要求的投标人按本公告所述地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之一;

2、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报名项目名称:宁乡县夏铎铺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建设项目;

4、保证金提交方式:⑴银行转账支票;⑵银行电汇;⑶银行汇票;

 

5、投标人每次提交投标保证金只能采取以上三种方式之一,并从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现金支票和现金不得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

6、一张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只能缴纳一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有效;

7、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分支机构提交无效)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提交;

8、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以到帐为准;

9、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和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8月23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拟采用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十一、联系方式:

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建设局附楼)

联系电话:0731-88980278

建设单位:宁乡县夏铎铺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87490812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先生 张女士

电 话:0731-88650699 13974932004

传 真:0731-8462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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