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开封新区马家河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发改城镇【2011】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封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80%、国债资金20%,招标人为开封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开封新区马家河污水处理厂位于开封新区一大街东、马家河北支西、陇海一路东段南侧, 总设计规模20万吨/日(一期、二期各10万吨/日,本次招标范围为一期10万吨/日),工程内容包括预处理系统、二级生化处理系统、三级深度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及配套的配电系统、仪表及自控系统等。一期工程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招标范围为开封新区马家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所需机电设备采购集成及安装施工(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工程货物清单为准)。本项目设置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需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安装施工及设备采购集成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3.3 拟投标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高级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拟投标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类高级技术职称。
3.5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 20 07 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已竣工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污水处理厂规模不低于10万吨/日,合同内容必须是主要设备安装)
3.6 河南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豫建建〔2009〕31号)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
3.7 没有被责令停业的;
3.8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 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的;
3.10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11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11 持有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超过9名)。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7月30至2012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宋城路92号) 3 号窗口持本预审公告第5.2条规定的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交如下资料:
5.2.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2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3 项目经理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者;
5.2.4 技术负责人的机电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5.2.5 2007 年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污水处理厂规模不低于10万吨/日,合同内容必须是主要设备安装)及与合同对应的竣工验收报告一份。
5.2.6 河南省外建筑企业进豫备案证明;
5.2.7 申请人注册地清欠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2.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5.2.9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上述资料需要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贰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验后退回。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购买。(以换证、年检等理由未提供原件者视为未提供)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4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17日10时30分,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宋城路92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金明区黄河大街北段6号 地 址:郑州市纬二路4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李女士 联 系 人:王女士、郭女士、刘女士
电 话: 0378-3311904 电 话:0371-65928024
传 真: 0378-3311904 传 真:0371-65928025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HNZB59280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