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辽宁际华三五二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厂区搬迁项目污水处理、酸雾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经铁岭经济开发区经济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情况为:
( 1 )招标单位:辽宁际华三五二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2)项目名 称:辽宁际华三五二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厂区搬迁项目污水处理、酸雾净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范围:
磷化喷漆污水处理设备1套,处理量10t/h,达到循环使用要求;
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设备1套,处理量30t/h,达到DB21/1627-2008《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标准要求;
酸雾净化设备1台,处理量
(5)交货地点:辽宁专用车生产基地(辽宁省铁岭县腰堡镇);
(6)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合格;
(7)交货及安装周期:
供货周期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备相应的设计、生产、安装等能力的设备制造商;
(2)具有良好的信誉;
(3)近3年至少有5台套同类产品的业绩。
4 、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供货业绩证明资料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需法人签名的要加印法人章),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0房间)(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为
5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500.00元/本,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不少于2日进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办理款项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三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举行的开标会议。
8 、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辽宁际华三五二三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24-78857002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张力敏
联系电话:024-2338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