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02012071009
勘察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市勘察[2012]0703(延1)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利津路二期(利福道—海河东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已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建计[2011]122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586528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利津路二期(利福道道—海河东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位于东丽区,北起利福道,南至海河东路,全长约262米,新建1条DN300的中水管道,长约400米,铺设一排d400~d600mm的雨水管道和一排d400mm的污水管道,立项中道路最高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排水最大管径为d600mm,中水最大管径为DN300,此项目不含泵站。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东丽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利津路二期(利福道道—海河东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位于东丽区,北起利福道,南至海河东路,全长约262米,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新建1条DN300的中水管道,长约400米,铺设一排d400~d600mm的雨水管道和一排d400mm的污水管道,此项目不含泵站。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为5865.28万元。中标单位完成岩土工程勘察工作
|
2.4 |
工期要求:2012年09月01日 至 2012年09月1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
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82号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7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7 月12 日 至2012 年7 月18 日 |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7月23日至2012年0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2 时0 分 至5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获取招标文件。 |
6.2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3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
|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锡庆(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60号奥式商务公园A座
邮政编码:300143联系人:刘洋电话:84259620
传 真:8425962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天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庆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津大桥旁500米(原轧钢五厂办公楼)
邮政编码:300010联系人:吕欣电话:13821655642
传 真:84259551
日期:2012 年7 月12 日
违法违规举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