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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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7-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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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标段编号: BNJ111319-03SG
南京玄武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金川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玄武区第2批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综字【2011】444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66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6600.0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 第二标段施工
2、工程地点: 玄武门街道东起明城墙,西至中央路,南起厚载巷,北至城北护城河;锁金村街道的中央北路、城北护城河及沪宁铁路围合区域。
3、工程类型: 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 施工类;
5、结构类型: 其他
6、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1050.00万元
8、招标内容: 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污水收集系统及其附属工程施工
10、工程规模: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6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雨污水收集处理或改造工程。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6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在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给排水工程、雨污水收集处理或改造工程。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里上传的文件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细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并且使用苏建招[2010]333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八、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3、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审查;所报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原件、社保缴费证明原件(2012年1月至2012年6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投标人未派投标项目经理到达开标现场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投标项目经理未通过现场校验的,将拒绝参与投标;

4、无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并足额缴纳了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供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据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2011】696号文规定执行);

5、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领取图纸后应至现场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后进行报价;

6、本工程设最高招标控制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投标人;

7、资格审查过程中涉及原件均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络数据库中资料为准;

8、本工程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同时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的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对等金额的支付担保。

9、若中标价比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差额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10、本工程竣工验收必须一次性通过并达到验收标准,否则招标人有权按10%的合同价款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11、本工程施工现场所有外部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各类费用(可列入投标报价),费用包干使用,决算时不作调整;

12、本工程要求提供的企业业绩和所报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2/7/11 16:30到2012/7/18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玄武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营苑北路8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83310476
招标人联系人:时晓斌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秀敏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85355198-810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585175137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408456824@qq.com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025-68505863、68505862;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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