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银河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己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银河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
2.3项目投资:约人民币690万元
2.4建设地点:杞县银河路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要求:合 格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内容及施工阶段全监理
2.9标段划分:
施工一标段:银河路金城大道至西关大街雨污水改造工程
施工二标段:银河路西关大街至建设路雨污水改造工程
监理标段: 银河路雨污水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全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5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 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河南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3日至 2012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2:30至 5: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服务部(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五楼)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河南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4.3投标人携带查询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函(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查询年限、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字)、被查询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07房间,联系人:汪艳梅 联系电话:0378-8987099)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杞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4.4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整,图纸每份500元整,监理文件售价1000元整,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段每标段人民币五万元整,监理标段每标段人民币五千元整。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25日上午9:30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7月25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招 标 人: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楚先生
电 话:13837879106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亚玲
电 话:13723259789 0378-386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