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编号: CEITCL-JL-ZCGC-120644
本招标项目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站工程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站工程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朝阳经济开发区二期孵化基地内
2.3 计划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拟采用常规“预处埋+A/O生物接触氧化+沉淀”工艺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环境相关资质 ,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企业的单位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7 月 3 日至 2012 年 7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备案证明书 ,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 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诺亚商务酒店906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 年 7 月 3 日至 2012 年 7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5:30 时,在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3231号诺亚商务酒店906)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3231号
邮 编: 130022
联 系 人: 聂爽
电 话: 0431-87683022
传 真: 0431-8768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