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封丘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经相关部门建设要求,项目业主为封丘县污水处理厂,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封丘县振兴路东段南侧
2.2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封丘县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设计规模为3万立方米/天。主要内容为:对细格栅进行改造;将栅前池体加高;对氧化沟进行改造:增加缺氧池2座、相应回流设备及管线改造;加氯间改造:新增真空加氯机2台及相应管线改造;对细格栅前端池体加高;新增管式混合器2台;新建提升泵房1座、微涡絮凝反应池+高效复合斜板沉淀池1座(合建)、EV纤维滤池1座、加药间1座、废水调节池1座、排泥提升泵站1座,另外原有的食堂、仓库、维修间需要拆除重建等其他相关重建、改造设施,升级改造后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准。
2.3采购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2]042号
2.4项目总投资:约3023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方的其他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勘察15日历天、设计35日历天;
2.8质量: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三、投标人资格: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3.5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岩土类工程勘察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7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请于2012年06月21日至2012年0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下同),在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封丘县工业路中段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1)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审查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证或注册公用设备师证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7月11日 9 时30分,地点为 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3-825895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省汇中心A座2701室
联系人:杨女士、杨先生
电 话:0371-63768337
传 真:0371-63768337
八、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封丘县审计局:0373-8292157
封丘县住建局:0373-8299685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93792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