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公告说明:
昆明市穿金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排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昆明市穿金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排水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昆明市穿金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排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报名。
2. 工程概况与发包范围
2.1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北起于金殿大坝,南止于北京路,总长度约7200米,规划路宽为30米或40米。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园博路至金殿大坝。
2.2发包范围:昆明市穿金路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排水工程,包括基槽开挖、雨污水管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3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
2.4工期:不超过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项目付款方式执行昆明市相关文件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于 2012 年 6 月 21 日至 2012 年 6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到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园路17号可乐公寓附楼)办理报名事宜并 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须与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一致)、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须与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拟派技术负责人一致)、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外地企业还需出具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如投标人为昆明市内企业须另行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便进行职务犯罪记录查询。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2年7月12日 11时00分 ,递交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建设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昆明日报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肖永吉、张祥
联系电话:0871-3180470
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西园路17号可乐公寓附楼
邮政编码:650034
联系电话:0871-4151223-616
传 真:0871-4177061
联 系 人:李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