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下污水处理厂出水自动监测仪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 0658-1200SZTCE111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下污水处理厂出水自动监测仪及数据采集传输系统设备采购 三、 招标内容及数量: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本项目主设备为氨氮仪。投标人为非主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主设备制造商就本项目的唯一 授权书及由 主设备制造商出具的致招标人的关于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备品备件的承诺书(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费用中,承诺年限同主设备质保年限); 3 、投标人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营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不具有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营资质证书的,须与具有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营资质证书的单位签订合作协议,须提供合作协议及由该合作单位出具的致招标人的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承诺书 ; 4 、所投货物的主设备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或其他国际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7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2 年6月21日至2012年6月29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6月21日起至2012年6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但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2 年7月11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2年7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7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十二、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3个工作日,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十三、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汇款或银行转帐的形式,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天前足额提交。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 〇 一 二 年六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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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