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梁湖生态清淤2011年度工程生态清淤工程施工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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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6-27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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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梅梁湖生态清淤2011年度工程生态清淤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梅梁湖生态清淤 2011 年度工程生态清淤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无锡市发展改革委批准,工程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 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现对该工程的 施工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梅梁湖是太湖北部的一个湖湾,位于无锡市中心西南 10km 处,是无锡城市供水的主要饮用水源地之一。梅梁湖东、西、北三面环山,东与五里湖相连,西与竺山湖相邻,南面开敞与大太湖水体相通,面积 123.8km 2 ,平均水深 1.95m ,容积 2.41 亿 m 3 。梅梁湖生态清淤 2011 年度工程清淤任务是清淤面积 12.95km 2 ,清淤方量 330.6 万 m 3 ,清淤地点在梅梁湖。
2.2 本次招标范围
梅梁湖生态清淤 2011 年度工程一标段 , 清淤范围为闾江口区域和十里明珠堤东南区域,清淤方量约 68.11 万 m3 ,采用生态清淤及淤泥快速处理一体化技术。
工程计划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 开工(最终以开工令为准), 2013 年 5 月 1 日前 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3 工程质量标准
( 1 )处理后的淤泥含固率要求 ≥55% ,承载力 1 个月后达到 60kPa 以上;( 2 )余水排放要求 TN 、 TP 、 COD 、 SS 达到《城镇污水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三级排放标准 ; ( 3 )干化土须符合环保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生态清淤及淤泥快速处理一体化技术能力,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投标人必须从事过类似工程,单项河湖生态清淤及淤泥快速处理一体化 10 万方以上的工程经验,并提供有资质检测机构的 2.3 中余水排放、承载力检测、处理后淤泥含固率检测、土壤检测报告书。
3.3 投标人生态清淤及淤泥快速处理一体化技术必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证书或者通过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的技术论证。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的形式。
3.6 江苏省省外投标人须已在无锡市水利局备案。备案表从江苏水利网 http://www.jswater.gov.cn/cszc/List.aspx?ModuleId=70802 下载;或者从 http://jjc.jswater.gov.cn/jjctslm/jjccxgl/20081112/155946750.html 下载)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6 月 2 1 日 至 2012 年 6 月 27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 : 30 时至 5 :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无锡 太湖西大道 2288 号华仁逸景国际 5 楼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持下列原件和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 : 经办人 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单位 2012 年 3 月(含 3 月)后的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及 3.2 所要求的检测报告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所在单位 2012 年 3 月(含 3 月)后的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省外企业备案表、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或绞吸式挖泥船配环保绞刀头的船舶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协议及船舶检验证书、 2 艘接力泵船舶购销合同或发票或租赁协议、 10km 排泥管线购销合同或发票或租赁合同、生态清淤及淤泥快速处理一体化技术相关专利证书或技术论证、生态清淤及淤泥快速处理一体化工艺原理或技术简介书面材料、淤泥快速处理设备购销合同或加工合同 。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的单位凭单位介绍信,请于 2012 年 6 月 2 1 日 至 2012 年 6 月 27 日 ( 6 月 22 日 正常上班, 6 月 23 、 24 日休息),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 : 30 时至 5 :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无锡 太湖西大道 2288 号华仁逸景国际 5 楼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据退还。
4.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邮购招标文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07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北大街 22 号(禾嘉大厦 4 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接受。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 无锡市湖滨路11号(原无锡机床厂内)
联系人:李 寒
电话及传真: 0510-80109135 ; 0510-80109138
邮编: 214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中天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 太湖西大道 2288 号华仁逸景国际 5 楼
联系人: 张成东
电话及传真: 0510-85886808
邮编: 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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