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尾水提标工程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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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6-19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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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尾水提标 工程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SSL201228-GP)的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 密封投标:
(1) 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尾水提标工程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按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书、招标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包括: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配套土建工程、相关服务等。本次工程招标范围不包含厂区绿化工程(生物活性反应池上植物除外)及挡土墙,如建筑物屋顶及墙体绿化、厂区绿道、绿篱围墙、景观小品等景观设计由专业公司设计及委托施工。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 工艺设备及管线安装工程(设计图所含该部分的全部内容):含工艺设备购安及工艺管线的敷设、阀门及计量设施的安装和调试等,包括厂区总平面图的工艺管道、厂区内的雨水管网、厂区内的给水管网、室内上下水管网、设备基础、预埋构件(含套管)、阀门井及计量井及管沟开挖及回填等所有工程。
2) 电气工程(设计图所含该部分的全部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连接及调试,动力送配电(东莞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中水回用工程配电房低压柜出线电缆至尾水提标工程所有用电设备的末端所有工程,含所有构\建筑物内低压电缆、穿管、配电箱、现场控制箱和柜等)的供货、安装与调试等。
3) 自控系统工程(计算机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设计图所含该部分的全部内容):包括中央控制站、现场控制站、网络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线缆敷设、系统集成和软件编程、调试等。设备自控系统必须全中文系统操作界面。
4) 厂区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图所含该部分的全部内容)包括:工业计算机、CCTV控制软件、硬盘、光端机、网络交换机、现场摄像头以及线路安装和调试。
5) 配套土建工程(设计图所含该部分的全部内容,厂区绿道、绿篱围墙及挡土墙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括:厂区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含进水井、生物活化反应池及缺氧反硝化池、斜管沉淀池、活化池及设备间、自然释放池、多介质及活性炭过滤设备间等所有构建筑物的土建工程施工、验收等。
6) 光催化水处理器、高级氧化设备(AOP)、缺氧反硝化过滤器、加药系统、混凝沉淀搅拌机、多介质和活性炭过滤器、配电系统、自控系统等的二次设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7) 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配套土建工程及相关服务费用包干,结算时不调整。本次工程招标范围不包含厂区绿化工程(生物活性反应池上植物除外)及挡土墙,如建筑物屋顶及墙体绿化、厂区绿道、绿篱围墙、景观小品等景观设计由专业公司设计及委托施工。
8) 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尾水提标工程厂内所有设备的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工艺调试,须满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 交货地点: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尾水提标工程厂区内。
(3) 工期 :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后2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需要预埋的设备基础图、预埋构件图;投标人在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所有需要进行二次设计的设备全套图纸(光催化水处理器、高级氧化设备(AOP)、缺氧反硝化过滤器、加药系统、混凝沉淀搅拌机、多介质和活性炭过滤器、配电系统、自控系统等);加药系统、混凝沉淀搅拌机、多介质和活性炭过滤器应于2012/9/30日前到货,光催化水处理器、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应于2012/10/31日前到货,高级氧化设备(AOP)、缺氧反硝化过滤器应于2012/11/30日前到货,所有安装工程应在2012/12/31前完成并且初验,设备单机调试、联动试车以及出水水质达标合格应在2013年1月15日前完成。
(4) 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本招标文件带★号的条款必须响应,否则导致废标。本招标文件带▲号的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条款应完全满足,否则导致扣分。
(5) 鉴于本项目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也是技术采购及服务项目,因本项目技术较为复杂,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投标人可以委托第三方作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支持商,技术服务支持商主要职责为:对本项目的技术予以支持,在项目实施时予以指导,在调试时负责协助投标人完成调试工作。若投标人需要技术服务支持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同时与投标人一起与招标人签订三方合同,投标人的技术服务支持商必须保证出水水质达标,并承担相应责任。
(6) 除特别澄清外,所有设备、材料的材质、参数、数量以《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书》为准;如果《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书》中设备专用条款与货物需求一览表描述不一致的以货物需求一览表为准;如果《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书》中未注明的以施工图为准;如果《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书》和施工图均未注明,投标人可按照设备和材料的使用环境并参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标准配置。
(7)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 招标文件公示日期:2012年06月19日至2012年06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3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主要设备的生产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
2 )必须具有有效的《 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3 )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4 )必须具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 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 、报名时间:2012年06月19日~2012年07月0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至12:00,14:00至17:3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如有)的彩色扫描文件(电子文档, PDF格式);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文件(电子文档, PDF格式)3)报名表(网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彩色扫描文件(电子文档, PDF格式)。发至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邮箱:zfcg@ssl.gov.cn ; 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还须提供注册备案表(网上下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文件(电子文档,PDF格式)。 (网上报名后如果24小时内未收到回复确认,请按下面方式联系:
联系人:穆小姐;电话:0769-22892206。
3 、招标文件、报名表、注册备案表的获取方式:统一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电子版(网址: http://dggp.dg.gov.cn/)。
备注: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2年07月11日 9:30起;
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07月11日10:00;
递交地点:东莞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区B1栋二楼第一开标室。
6.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 2012 年07月11日 10 :00 ;
开标地点: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区B1栋二楼第一开标室 。
8.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网址: www.gdmeetc.com; 联系人:孙争锋;
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邮编:523009;
电话:0769-22803111; 传真:0769-22412519;
电子邮箱: gdmeetc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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