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江发改投资【2012】392 号核准建设,招标人为江门融浩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建设规模为污水厂厂区工程1万吨/日,项目总投资约120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1825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工程的勘察、设计。
三、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范围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本工程范围内(江门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工程厂区工程1万立方米/天,配套敷设DN400~DN800厂外截污干管约22.24千米。)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等以及相关的一切配套工程的勘察(包括初勘和详勘)、设计等相关服务。
3.2招标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出具工程勘察的技术成果;方案设计和工程估算编制;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预算编制;施工招标技术资料编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相关报建配合;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
四、勘察、设计工期
勘察、设计工期为 50 日历天。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的勘察和工程设计资质,其中,工程勘察资质应为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含乙级)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企业,须组织联合体进行投标,并须委任具有以上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以上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六、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2日至2012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 00至 11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持下列资料(要求下列资料复印件二份并加盖法人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审验)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 或注册环保专业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验。
(4)如组织联合体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经济补偿
为提高潜在投标人的投标积极性,对不中标的前三名投标人作出如下补偿: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补偿3万元,排名第三的补偿2万元,补偿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九、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7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投资招商网、江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门融浩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珠海德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杜先生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2839 联系电话:0750-3550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