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成污水截流干管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监理工程规模: 大成污水 截污干管5.66公里。 2.2 监理内容范围: 截污干管 及相关工程的施工监理。 2.3 建设地点:长春市兴隆山 。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5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 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监理经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省监理企业需按照吉建管第114号文件规定在吉林省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13日至2012年6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林大路6188号)持法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谢辉 电话:0431-84627008 0431-89960178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2年7月5日9 :00时,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2楼开标室(吉林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 吉林大路6188号 邮编:130000 联系人:李卓 电话:0431-899602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长庆街4号 邮编:130061 联系人:李伟 电话及传真:0431-88546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