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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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6-10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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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内容:
 

交易登记号:12GC050074

1.招标条件

世界银行贷款宁波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子项目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甬发改审批【2009】570号),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市、县财政。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一标段:宁海县1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奉化市1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三标段:象山县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四标段:余姚市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工程投资(含接户): 一标段工程概算约3442万元;二标段工程概算约2357万元;三标段工程概算约2689万元;四标段工程概算约1833万元。

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质保期满之日止。

质量目标:同施工质量标准

安全目标:同施工安全标准

招标范围:接户系统、户外管网系统、末端处理系统等施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本次投标共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须参加二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宁波市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以上。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自200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日期为准),曾承担过至少一个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全过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需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内备案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内备案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承接的任务量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否则,将视作其投标资格不合格。

3.4企业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被建设部、浙江省建设厅、宁波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宁波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不良行为且正在上述政府网站公示期内的取消投标资格。企业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地市级及以上检察院通报涉嫌行贿的取消投标资格。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6 月 8 日至2012年 6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大楼13楼) 1号 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要可向招标代理索取电子版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7月 2 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幢国际商务1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宁波日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邮 编: 315010

联系人: 胡先生

电 话: 0574-87253170

招标代理机构: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东区9号楼802

邮 编: 315040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574-87925576

传 真: 0574-8792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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