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永和镇重金属废渣污染综合治理EPC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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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6-07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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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内容: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永和镇重金属废渣污染综合治理EPC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发改【2011】7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浏阳市永和开源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EPC)总承包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浏阳市永和镇

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对原湖南省磷化工总厂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废渣进行综合治理,包括重金属废渣场治理、含重金属渗虑液处理,废渣场治理范围约44112m2,主要工程规模(具体工程量各投标单位根据投标设计确定,以下工程量只作为参考)为:

a)削坡、平整:27853m2

b)修建截洪沟:898.3m

c)修建排水沟:3135.4m

d)修建集水沟:362.5m

e)修建挡渣墙:316.5m

f)废渣清理运输:130.34万t

g)生态修复面积:45877m2

h)渗滤液收集竖井:1座

i)渗滤液调节池:1座

j)污水处理站:1座,3653m3/a

1.3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原湖南省磷化工总厂(以下简称原湖南磷化)历史遗留废渣场进行治理,其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a) 含重金属废渣渣场治理

将零星散堆的废渣集中堆存;对废渣场内渣堆进行削坡、平整、修筑坡面排水沟、汇水排水沟;环绕废渣堆下游新建挡渣墙;废渣堆高端周界外4m左右修建截洪沟;对废渣场进行生态修复。

b) 含重金属渗滤液处理

在重点污染区域一新建渗滤液收集竖井、环绕废渣场下游新建集水沟对渣场内渗滤液进行收集,并新建污水处理站对渗滤液中的超标污染物进行处理。

c)将原磷矿遗留废石进行就地生态恢复并配套必要的截排水设施;

d)对罗镜冲水库东部的现有的红渣堆场按《一般工业园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场要求铺设底部防渗层,并配套修建档渣墙、截排水设施和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

e)红渣堆场整治完毕后将区域内其余废渣按要求转运堆存至该渣场堆存,工程全部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封场,并对其它遗留区域进行生态恢复。

1.4合同估价: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

1.5计划工期:暂定 180 日历天,计划2012年7月开工。

1.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勘察、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一般要求:

(2.1.1)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且注册资金在1500万元(含1500万)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仅指建筑业企业)。

(2.1.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2、投标人特殊要求:

(2.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家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环境卫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投标人同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企业与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2.2.2)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个近3年来完成的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含)的环保工程专业项目设计业绩或施工合同总价不少于1000万(含)的环保工程专业项目施工业绩(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2.2.3)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需在湖南省设有超过3年以上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影印件),其中建筑业企业还必须遵守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

(2.2.4)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贰级以上资格及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投标人应当明确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在2012年 6 月 26 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且到账,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备注栏中注明浏阳市永和镇重金属废渣污染综合治理EPC项目(或项目简称))。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情况。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6 月 7 日至2012年 6 月 26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www.csggzy.gov.cn/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 6 月 27 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层)

8.行政监管部门在中标通知书备案时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及业绩等原件进行复查后方可办理中标通知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永和开源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晚报大厦2301室

联 系 人:黄 玲

电 话:0731-82203316

传 真:0731-8299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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