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黄湾镇大临村 生态家园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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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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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 盖章 ) :
日期: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沼气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
企业法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至少一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项目经理、施工员 资格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或有二级临时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资格。施工员需同时持有《沼气生产工技能资格证》和《“生态家园”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培训合格证》,二者缺一不可,且不可向他人挂靠。(附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类似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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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注: 1 、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