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编号:新凤财招【2012】2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乡市凤泉区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新乡市凤泉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
2.1 建设地点:新乡市凤泉区;
2.2 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污水4万吨;
2.3 项目总投资:3848万元;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 工期监控目标: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三、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2009年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1个以上污水处理工程监理业绩;
3.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须 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5 外省进豫企业参加投标报名时,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豫建建[2009]31号)的通知,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外地进新企业需提供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市备案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新乡市检察机关或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报名时间:请于 2012年 5 月 23 日至 2012年 5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2009年以来污水处理工程的监理业绩、外地企业进新备案证(由新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前来报名。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贰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装订成册留存。
4.3 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售价人民币 1000元 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四开标室 。
六、监督部门
新乡市凤泉区监察局0373-3918210
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新乡市凤泉区建设局0373-3918106
新乡市凤泉区发改委0373-3918176
新乡市凤泉区检察院0373-3961010
七、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乡市凤泉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冯女士 邢先生
手 机:18790506600 15837381800 13598661695
电 话:0373-3096306 0373-391836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16号省汇中心A座2701室
联系人:潘女士、石先生 电话/传真:0371-63768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