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樟树市城管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樟市政公用招字[2012]25号
依据樟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樟树市城管局委托,就其所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国产产品)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采购项目内容:
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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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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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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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采购控制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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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国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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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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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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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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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2年5月25日,每天9:00~11:30,15: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樟树市杏佛路69号(樟树市财政局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第一次招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不再交纳标书费)。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运营甲级资质;
(4)具有独立合法经营资格的投标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6)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5)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运营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6)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樟树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樟树市杏佛路69号(樟树市财政局六楼)】。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赣西分公司)
详细地址:新余市孔目江生态经济区太阳城小区49栋1单元301室
电 话:13979038570、0790-6341065 传 真:0790-6344129
联 系 人:简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