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镇吉利工业园污水提升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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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5-16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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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南庄镇吉利工业园污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庄镇吉利工业园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经济促进局以 南经促[2011]1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南庄镇吉利工业园污水提升改造工程

2.2 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工业园内

2.3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50万元(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

2.6 招标范围:南庄镇吉利工业园污水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其中包括铺设压力污水管、重力污水管;砌筑圆形污水检查井、排气井、八字式管道出水口;新建污水处理池、集水池、投药间、设备房等及其配电安装工程(详细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②具有建设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③ 具备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④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粤建函[2011]218号文规定,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则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不允许在同一时间内参加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5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2012年 5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五个工作日) ,凭 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或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原件 ,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回执于 2012年 5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2012年 5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五个工作日) ,到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金源街8号国贸大厦501室)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757-8380672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的投标报名时间一致。不购买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其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1 .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 3 人时,均可成为正式投标人;

6.2 .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人时,报原审批部门审核后,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fsjyzx.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方式:0757-83806726 8380697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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