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防汛生产调度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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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4-26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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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防汛生产调度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粤发改农[2009]600号文和粤发改农经函【2012】29号文批准,本工程已具有施工招标所需文件及证明,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管理处现对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防汛生产调度中心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防汛生产调度中心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管理处
联系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9112(或384890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3314346
招标监督机构:广东省水利厅
投诉电话:020-38493935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新城B25#区。
四、项目概况: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防汛生产调度中心工程为飞来峡水利枢纽后续完善工程;项目主体建筑为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总建筑面积10831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一层1412平方米)。
五、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防汛生产调度中心土建工程、水电安装、消防工程和电梯等相关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总建筑面积10831平方米,预计投资2900万元。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六、工期:2013年2月15日主体工程封顶,2013年7月15日前全部完成。
七、资金来源: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工程基建留成收入等。
八、资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的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0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7、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已办理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8、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二、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4月27日~2012年5月4日(假节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2、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广东省飞来峡水利枢纽管理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3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项目内页码报名提交资料要求审核情况备注(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原件备查 9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原件备查 1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以及工程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有) 原件备查
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投标申请人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1项按照原格式扩展。
5、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投标申请人应尽量提供“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项的业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准确的,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招标人对投标人业绩的核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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