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项目业主) | 壤塘县水务局 |
项目名称 | 壤塘县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一批调整增加饮水安全工程第二合同段施工(第二次) |
建设地点 | 茸木达乡牙格车村、甲拉村、雪尔盖村,尕多乡昔郎村,南木达夏炎村,中壤塘布康木达村,上壤塘乡雪木达村、康垄村。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工期150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共8处工程 |
建设资金 | 中央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施工1 | 茸木达乡牙格车村、甲拉村、雪尔盖村,尕多乡昔郎村,南木达夏炎村,中壤塘布康木达村,上壤塘乡雪木达村、康垄村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3)其他要求:
A.压证施工。B.采用A方式递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转账凭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比选人(传真电话:0837-2378251) 。C.要求比选申请人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附备案后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D.省外企业须提供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的备案证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4月2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2年04月25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壤塘县水务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壤塘县支行
账 号:60570104000019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108.75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04月26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壤塘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壤塘县水务局
地 址:壤塘县壤柯镇
邮 编:624300
联 系 人:张贵贤
联系电话:0837-2378251
传 真:0837-2378251
2012年04月20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