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花明楼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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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4-22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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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宁乡县花明楼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
2012-04-20招标编号: CSXZ2012-029
所属行业: 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信息
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补贴及自筹
招标代理: 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 宁乡县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湖南省
招标内容:
宁乡县花明楼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经宁发改投[2011]224号文件批准建设,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县花明楼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拟建的宁乡县花明楼镇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前来报名。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宁乡县花明楼镇花明楼村泉塘组,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模为2000立方米每日,配套污水管网总长度7017米。
1.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管网设施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评标办法按照长建发[2009]206号《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办法执行。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年检有效期内;
2.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相关资质;
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省外企业需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到现场接受报名,且须办理了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 4 月 20 日至2012年 4 月 24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乡县玉潭镇花明北路89号),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证件及有关资料
1.投标申请人须由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公司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本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保证明。);
2.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项目名称必须与本公告一致,如有标段的划分,必须注明标段);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法人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6.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须亲自到场,注册证书单位名称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项目)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7.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应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8.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近3年所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或以上);
9.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配备的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有效上岗证书、关键岗位人员所在单位缴纳至2012年3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或2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10.省外企业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11.投标申请人委派的建造师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公章)按本公告所述地址报名。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乡县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08415470
招标代理:长沙新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 谭先生
联系电话:0731-87855455 13907499252 15874892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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