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江南溪官浔镇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第一标段 已由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浦发改审 [2011]321 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及省专项资金 ,招标人为 漳浦县官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为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浦县官浔镇锦江村、西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4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审核书;
2.4. 工期要求:2012年10月1日之前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5. 工程质量要求:土建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应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确定的二级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三级(或三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三级(或三级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具备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证书);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5.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K=15%);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办理招标事宜;
4.2. 招标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书等,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邮费50元。
4.3. 招标文件(含图纸及其他招标资料)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4月18日(17 :00 前指款必须到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4月19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办事处)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 )、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 http://www.zpxzzx.org ) 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官浔镇人民政府
地 址:漳浦县官浔镇
联系人: 蔡先生
电 话: 1386089599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传真:0596-6128996 13906965229
办公地址:漳浦县绥安镇环城北路龙泉公寓4号楼201室
1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帐户名称: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62060100100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