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湿地保护景观工程 已由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_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 招标人为 _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总建筑面积: 258710 ㎡;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内的园路、地面铺装、景观照明、雨水工程、生活给水工程、污水工程、景观桥、木栈桥、亲水平台、旱桥、管理用房等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
2.3 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 5 月 7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2 年 11 月 30 日,总工期 207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 符合 符合国家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 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吉备案手续(提供入吉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局建工管理科、 安全管理科 、质量监督管理科有不良记录。开标前投标企业必须经过上述三个部门审查批准,确认其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允许投标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4 月 6 日至 2012 年 4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松原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松原市住建局院内附属三楼)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职称证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4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松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松原市住建局院内附属三楼)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0万元 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局
联系 人: 侯彦竹
电 话: 0438-2886815
招标代理机构: 松原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 郭 晶
电 话: 0438-2137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