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乌鲁木齐甘泉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
招标单位: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 提供工程深度处理核心工艺生产区整体概念设计,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工艺和土建指导图,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功能包设备”的机械、电气、仪表及自控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及设备调试与交付使用和人员培训等。
工程规模:本合同设计范围为10.5万m3/d,供货范围为10.5万m3/d。要求:整个工艺系统可以适应按照每组35,000 m3/d的不同水量组合(即分别为35,000 m3/d和 70,000 m3/d)来分批投入运行,并能按3.5万m3/d一组运行,保证水厂检修时水厂不断水。
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具备投标技术的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需提交商标注册证明或专利证明及证号或专有技术证明)或经有效授权且具有供应本次设备的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商业注册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2、投标人资格声明,证明其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足够的流动资金执行本合同。
3、作为合格投标人,需具有投标技术的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或取得其有效授权的独立法人,在过去的十年中,应至少成功执行过三个及以上拟投工艺的业绩(其中1项单个规模应在10万m3/d及以上,2项单个规模应在5万m3/d及以上),并已成功运行3年以上。若投标企业为在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资或合资企业,其提供的国外业绩证明必须取得国外企业的授权及翻译的中文版(提供授权书),否则不予采纳。以上业绩需提供业主证明或者合同的主要部分(包括合同内容及价格和所用工艺)的复印件。一项专利技术不得对两家及以上的投标单位进行授权。
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截止日期: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即2012年4月6日10:00(北京时间)至2012年4月 15日19:00(北京时间),报名合格后也可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报名截止后5个日历日内,即2012年4月16日10:00(北京时间)至2012年4月 20日19:00(北京时间)在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799号朗月星城9-1-402室
联系人:程浙新、贾晓雯
联系方式:0991-4160266、366转908 传真:0991-4160899
邮政编码:830000
公告说明:1.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专利证书或专有技术或其有效授权、业绩证明材料。以上原件或复印件(两份)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资料齐全者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份加收人民币200元的邮寄快件费(限国内)。在收到相关款项后2天内资格预审文件可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但任何情况下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未准时邮递或丢失都将不负任何责任。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向业主或招标代理索取进一步资料。
3、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于2012年4月30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36号),逾期送达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