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宁市排水公司的委托,代理 西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及排污口整治 ( 沟道范围 ) 工程 的招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该工程 施工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工程地点位于西宁市,工程内容为敷设污水截流管道约 5.85 公里,收集排污口 56 个 。 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及自筹。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 标段划分:第一批项目施工拟划分为 3 个标段,监理拟划分为 1 个标段。
施工:
一标段:敷设海子沟污水管 2.1 公里,收集排污口 14 个。
二标段:敷设狼窝沟污水管 1.4 公里,收集排污口 13 个;敷设刘家沟排水管道 0.35 公里,收集排污口 3 个。
三标段:敷设大草沟污水管道 1.1 公里,收集排污口 7 个;敷设麒麟巷污水管道 0.9 公里,收集排污口 26 个。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施工投标的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
3.2 参加监理投标的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乙级以上 ( 含乙级 ) 监理资质;拟派总监须为注册监理师,且具备市政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即一个申请人只对一个标段提出资格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 .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投标申请人请于
5.2 监理投标申请人请于
6 .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施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宁规划建设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宁市排水公司
联 系 人: 刘虹庆
电 话: 0971-6154318
招标代理机构: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韩文伟
电 话: 0971-6119595
报名联系人: 陈育红
联系电话: 0971-6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