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东江教育园区(卫生学校与理工学校段)排水排污工程招标公告
(2012-04-05)河源市东江教育园区(卫生学校与理工学校段)排水排污工程项目,经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发改资[2012]32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2、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河源市东江教育园区(卫生学校与理工学校段)排水排污工程。
4、工程规模:本工程新建雨水管道1503米,最大管径2.0米,新建污水管道759米,预算总造价约860万元。
5、工程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的市政道路、排水排污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6、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大学城内。
7、工期要求:70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及有关规定达到合格。
9、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须是《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册人员。
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市政专业技术职称。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1日(每天8:30~11:30, 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1日1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
3、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100元)。
四、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2012年2月倒计一年)的社保证明(即由社保局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社保局印章),并提供查找社保证明材料的路径,若发现弄虚作假,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明: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招标人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编码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企业公章,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3、报名资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缴纳15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4月5日9:00至2012年4月11日14:50。
开户单位: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源新市分理处
账 号:44001748608053002118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2-3233899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必须全程参加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开标会等),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2012年4月11日15:0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合格即取得正式投标资格)。
2、各报名企业须于2012年4月11日16:00准时到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评审情况通报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投资招商网”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0762-3233929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生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
(2012-04-05)河源市东江教育园区(卫生学校与理工学校段)排水排污工程项目,经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河发改资[2012]32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2、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河源市东江教育园区(卫生学校与理工学校段)排水排污工程。
4、工程规模:本工程新建雨水管道1503米,最大管径2.0米,新建污水管道759米,预算总造价约860万元。
5、工程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的市政道路、排水排污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6、工程建设地点:河源市大学城内。
7、工期要求:70日历天。
8、工程质量要求: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及有关规定达到合格。
9、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资质。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须是《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在册人员。
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市政专业技术职称。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1日(每天8:30~11:30, 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1日1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2号)。
3、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100元)。
四、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2012年2月倒计一年)的社保证明(即由社保局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社保局印章),并提供查找社保证明材料的路径,若发现弄虚作假,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明: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招标人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编码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企业公章,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3、报名资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缴纳15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2年4月5日9:00至2012年4月11日14:50。
开户单位: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河源新市分理处
账 号:44001748608053002118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62-3233899
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必须全程参加整个招标过程(包括投标报名、资格审查通报会、开标会等),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2012年4月11日15:0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合格即取得正式投标资格)。
2、各报名企业须于2012年4月11日16:00准时到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评审情况通报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投资招商网”及《河源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联系人:黄生 联系电话:0762-3233929
招标代理机构: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生 联系电话:0762-3387376
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