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面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碚区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坡面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和重庆市财政局以渝水保【2011】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北碚区水土保持监督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北碚区水土保持监督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实施坡改梯13.33hm2;新建蓄水池4座;排灌沟渠3m;作业便道4m;小流域工程碑1座。
2.2工程地点:北碚区。计划工期:2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各投标单位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告,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告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2年03月13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于2012年03月18日14: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出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作任何形式的答疑。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www.project-and-bidding.cq.cn)” 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北碚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行政审批中心区水利局213室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400700 邮 编:401147
联系人: 刘老师 联 系 人:张 明
电 话: 13883215253 电 话:023-89079046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150896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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