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32459[ 2012-3-1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高山、石龙湾、东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管复【2011】386号和渝水管复【2012】30、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山水库位于永川区何埂镇孔家岩村,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功能的重点小(2)型水利工程。水库集雨面积3.01km2,总库容37.93万m3,设计灌溉面积468亩。
石龙湾水库位于永川区三教镇石龙村,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一般小(2)型水利工程。水库集雨面积0.785km2,总库容46.30万m3,设计灌溉面积1123亩。
东风水库位于永川区仙龙镇张家村,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准和养殖为主的一般小(2)型水利工程。水库集雨面积0.466km2,总库容33.3万m3,设计灌溉面积2093亩。
2.2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大坝、溢洪道、防水设施整治、灌浆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2.4工程地点:永川区何埂镇、三教镇、仙龙镇;计划工期为:3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选择其中1个标段中标。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2年03月13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2年03月18日14: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www.project-and-bidding.cq.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胜利北路222号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系人: 陈明雄 联 系 人:张 明
电 话: 13509477156 电 话:023-89079045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15089636@QQ.com
网 址: 网 址:Http://www.cqhysl.net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区高山、石龙湾、东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重庆市水利局以渝水管复【2011】386号和渝水管复【2012】30、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高山水库位于永川区何埂镇孔家岩村,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功能的重点小(2)型水利工程。水库集雨面积3.01km2,总库容37.93万m3,设计灌溉面积468亩。
石龙湾水库位于永川区三教镇石龙村,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一般小(2)型水利工程。水库集雨面积0.785km2,总库容46.30万m3,设计灌溉面积1123亩。
东风水库位于永川区仙龙镇张家村,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为准和养殖为主的一般小(2)型水利工程。水库集雨面积0.466km2,总库容33.3万m3,设计灌溉面积2093亩。
2.2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大坝、溢洪道、防水设施整治、灌浆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2.4工程地点:永川区何埂镇、三教镇、仙龙镇;计划工期为:3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选择其中1个标段中标。
3.4凡由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2年03月13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2012年03月18日14: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www.project-and-bidding.cq.cn)”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水利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胜利北路222号 地 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 邮 编:401147
联系人: 陈明雄 联 系 人:张 明
电 话: 13509477156 电 话:023-89079045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150896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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