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项目业主) | 梓潼县水务局 |
项目名称 | 梓潼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金龙场龙凤等3处供水工程(第二次) |
建设地点 | 梓潼县金龙场乡龙凤村 |
实施时间 | 2012年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集中供水工程1处 |
建设资金 | 省级财政地震灾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 |
其他 |
施工1 | 梓潼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金龙场龙凤集中供水工程施工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施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
(3)其他要求:
施工标段比选申请人近三年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中标合同金额应与比选项目基本一致;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采用A种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银行转账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3月1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2年03月19日10时0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梓潼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梓潼支行
账 号:230842312910000018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 单位:万元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77.88 | 3.89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2年03月19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梓潼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梓潼县三圣路6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内)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梓潼县水务局
地 址:梓潼县文昌镇五丁路北段208号
邮 编:622150
联 系 人:冯路
联系电话:0816-8212743
传 真:0816-8211406
2012年03月13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