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项目业主) | 射洪县供水总站 |
项目名称 | 射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2011年伏河乡伏河供水站 |
建设地点 | 射洪县伏河乡伏河场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2年3月下旬开工,工期120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集中供水站1处,解决3500人饮水安全问题 |
建设资金 | 中央扩大内需专项资金和群众自筹 |
其他 |
施工1 | 射洪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2011年伏河乡伏河供水站施工 |
(1)一般要求:
施工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施工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含暂定)。
(3)其他要求:
施:1:企业和项目经理均在近三年内承担1个或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施工项目,且业绩优良,信誉可靠;比选申请人必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班子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3月0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2年03月09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射洪县供水总站
开户银行:建行射洪县支行
账 号:51001677108051505490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111.49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03月12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射洪县水务局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射洪县供水总站
地 址:射洪县太和镇解放上街157号
邮 编: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825-6623956
传 真:0825-6626876
2012年03月06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