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排洪总出口三期工程(绕城高速路南府河大桥下游350米-五岔子大桥下游约390米,红星路南延线下游约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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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2-03-04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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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成都市锦江排洪总出口三期工程(绕城高速路南府河大桥下游350米-五岔子大桥下游约390米,红星路南延线下游约600米-污水处理三厂,人民南路南延线府河桥下游600米)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锦江排洪总出口三期工程(绕城高速路南府河大桥下游350米-五岔子大桥下游约390米,红星路南延线下游约600米-污水处理三厂,人民南路南延线府河桥下游600米)已由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以“成高经审[2012]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成都市锦江排洪总出口三期工程(绕城高速路南府河大桥下游350米-五岔子大桥下游约390米,红星路南延线下游约600米-污水处理三厂,人民南路南延线府河桥下游600米)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高经审[2012]4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区南部园区
2.2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标段:成都市锦江排洪总出口三期工程(绕城高速路南府河大桥下游350米-五岔子大桥下游约390米,红星路南延线下游约600米-污水处理三厂,人民南路南延线府河桥下游600米)施工;
监理标段:成都市锦江排洪总出口三期工程(绕城高速路南府河大桥下游350米-五岔子大桥下游约390米,红星路南延线下游约600米-污水处理三厂,人民南路南延线府河桥下游600米)监理;
2.3建设规模:工程起点接绕城高速路南府河大桥下游约350m,止于人民南路南延线府河桥下游约600m。其中左岸全长为3679.716米(桩号为:K05+26.698-K17+00、K26+00-K46+60、K61+80-K66+26.414),右岸全长为3714.668米(桩号为:K05+67.656—K16+00、K24+00-45+20、K58+50-K64+12.324);
2.4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必须于2012年6月底前形成行洪能力,且必须于2012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成都市锦江排洪总出口三期工程(绕城高速路南府河大桥下游350米-五岔子大桥下游约390米,红星路南延线下游约600米-污水处理三厂,人民南路南延线府河桥下游600米)施工(招标人指定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成都市锦江排洪总出口三期工程(绕城高速路南府河大桥下游350米-五岔子大桥下游约390米,红星路南延线下游约600米-污水处理三厂,人民南路南延线府河桥下游600米)范围内的障碍物拆除、斜墙式河堤、人行道、绿化工程、下河梯步、上路梯步、临时条石河堤、附属物2.0*2.0钢筋混凝土方沟等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需注册在本单位);(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2011年的计取标准已核定;(6)投标人2009年以来承建并完成至少1个四川省内投资额为2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类似项目施工业绩;(7)所有投标人须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8)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驻本项目总监具有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需注册在本单位);(4)投标人2009年以来承建并完成至少1个四川省内河道整治等水利工程类似项目监理业绩;(5)所有投标人须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6)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应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协议内容自定。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1区二楼的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施工或监理标段: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及“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在上述时间内在互联网《四川建设网》成都市交易中心页面(www.cdcin.com/jyzx)或在成都市交易中心1区二楼从交易中心局域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宇工:028-8669488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八宝街11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一街1008号(成都七中高新校区对面)
邮 编:610041
联系人:电 话:028-85333952
201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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