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长桥路(红树坡路-大元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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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02-21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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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长桥路(红树坡路-大元路)道路及排水工程施工
2012-02-2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长桥路(红树坡路-大元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05]6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沙华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SHZJK-2012-001
2.2 项目名称: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长桥路(红树坡路-大元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2.3 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2.4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 路面结构为15cm沥青混凝土路面+20cm水泥稳定砂砾(6%)+15cm水泥稳定砂砾(4%),项目总投资额约464.93万元
2.5 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保修要求: 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2.8 招标范围: 长桥路(红树坡路-大元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其具体工程量参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报名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近三年必须有类似工程(320万元以上同类型项目的业绩)施工经验(时间要求:2009年2月~2012年2月,以竣工验收备案表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6 投标报名单位在过去三年内(2009年2月~2012年2月)无合同履约纠纷。
3.7 长沙县县外企业执行长县建[2009]67号文,该文件可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查询。
3.8 本招标项目取消报名,投标人有事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部门时,不需要出具任何可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为自身保护需要,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3.8.1不登记、不表明投标人名称及其他可证明身份的事项;
3.8.2不留投标人联系电话及其他可证明身份的事项;
3.8.3开评标时如投标人携带的有效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应由年检或换证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3.8.4开评标时凡涉及“工程名称”、“姓名”、“单位名称”、“日期”、“有效期”等关键性内容,务必准确、有效、完整,否则不予受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及信用保证金
投标及信用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标及信用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及信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下午17时00分。投标及信用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2年2月21日~2012年2月27日下午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cet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cetz.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3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0楼招投标交易中心(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本次投标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14日上午9时00分)前到达开标现场提交法人信誉承诺书,如有出国、住院、参加会议等特殊情况,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在开标前以书面专项报告形式说明情况并报请招投标监管部门及相关领导批示后按批示意见执行,否则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携带身份证原件,另各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的另需提供一份法人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参加资格审查后即离场的投标单位,需同时加派一名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cetz.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 0731-84020090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联 系 人:常正武
电 话:13755167295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华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板仓南路和漓湘路交叉口东北角明城公寓B栋三楼
301房(华众招标星沙办事处)
联 系 人:耿建英
电 话:0731-87965618;0731-84878908;13973123252
传 真:0731-84462345
邮 箱:15125289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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