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人(项目业主) | 泸州市龙马潭区水务局 |
项目名称 | 龙马潭区“十二五”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
建设地点 | 泸州市龙马潭区各乡镇 |
实施时间 | 18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龙马潭区各乡镇共8.66万人的人饮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实施方案应严格按照《农村安全饮水设计规范》、《四川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等设计资料完成。 |
建设资金 | 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 |
其他 | 本比选最高限价包括比选代理费 |
设计1 | 龙马潭区“十二五”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由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并而成)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其他要求: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四川省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未受到市场禁入限制;近三年(2009-2011年)内完成一个及以上类似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缴纳凭证和银行帐户开户许可证传真或直接递交至比选人,并注明龙马潭区“十二五”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比选保证金”。(传真:0830-2573046)。。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2月16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2年02月21日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泸州市商业银行莲花池支行
账 号:225000000010881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设计1 |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49.50 | 1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02月22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龙马潭区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泸州市龙马潭区水务局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政务中心底楼
邮 编:646000
联 系 人:徐女士、徐瞻
联系电话:0830-2573046
传 真:0830-2573046
2012年02月16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