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水务局以齐水发[2011]3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龙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2011年度,龙江县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计24处,其中学校1处。具体建设地点为:白山乡东白土村东白土屯;山泉镇对宝村二三屯、官窑村二屯;七棵树镇大榆树村小榆树屯、福山永村厢房屯;哈拉海乡三棵树村十三前屯;龙兴镇新功村一屯、新功村二屯、奋勇村十一屯、奋勇村一二三四屯;龙江镇九里村西公司屯;龙兴镇东风村二屯、东风村三屯;七棵树镇前进村三间房屯、前进村福兴段屯、双龙村双龙前屯、顺兴村后解放屯、正阳村东宋营子屯、正阳村西宋营子屯、同兴村卧龙屯;哈拉海乡红旗村二沟屯;七棵树镇同兴村关家庄屯;哈拉海乡红光村安子匠屯;哈拉海巨宝学校。以上24处工程建设地点有5处分布于平原区,主要分布在白山及哈拉海两个乡。白山乡东白土村东白土屯,3米以上为砂石层结构,且地下水位高,开挖时易塌方;哈拉海乡地下3米以上为土层,且地下水位低,开挖时不易塌方。其余19处工程分布于山前台地区,多为破碎岩石层,地下水位低,开挖难度比较大,不易塌方。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4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10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龙江县2011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LJXNCYS-2011-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管理房、环境工程、铺设管网、建水源井、开挖及回填自来水沟道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2年2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2月24日~2012年3月1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4:00~17:00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电汇形式。其中以现金、支票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16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2年3月2日8时在龙江县水务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刘彬
电 话:15845256037
招标人地址:龙江县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90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1
传 真:0451-85995962
2012年2月15日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水务局以齐水发[2011]30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龙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2011年度,龙江县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计24处,其中学校1处。具体建设地点为:白山乡东白土村东白土屯;山泉镇对宝村二三屯、官窑村二屯;七棵树镇大榆树村小榆树屯、福山永村厢房屯;哈拉海乡三棵树村十三前屯;龙兴镇新功村一屯、新功村二屯、奋勇村十一屯、奋勇村一二三四屯;龙江镇九里村西公司屯;龙兴镇东风村二屯、东风村三屯;七棵树镇前进村三间房屯、前进村福兴段屯、双龙村双龙前屯、顺兴村后解放屯、正阳村东宋营子屯、正阳村西宋营子屯、同兴村卧龙屯;哈拉海乡红旗村二沟屯;七棵树镇同兴村关家庄屯;哈拉海乡红光村安子匠屯;哈拉海巨宝学校。以上24处工程建设地点有5处分布于平原区,主要分布在白山及哈拉海两个乡。白山乡东白土村东白土屯,3米以上为砂石层结构,且地下水位高,开挖时易塌方;哈拉海乡地下3米以上为土层,且地下水位低,开挖时不易塌方。其余19处工程分布于山前台地区,多为破碎岩石层,地下水位低,开挖难度比较大,不易塌方。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4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2年10月3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龙江县2011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施工(第1标段),合同编号:LJXNCYS-2011-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管理房、环境工程、铺设管网、建水源井、开挖及回填自来水沟道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12年2月20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向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2月24日~2012年3月1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4:00~17:00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电汇形式。其中以现金、支票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16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2年3月2日8时在龙江县水务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江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刘彬
电 话:15845256037
招标人地址:龙江县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驻哈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48号金地大厦402室
邮 政 编 码:150090
电 子 信 箱:hrbpuze@163.com
联 系 人:刘洪涛
电 话:0451-85995961
传 真:0451-85995962
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