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汪清县福泉城市供水有限公司的汪清县老管网改造扩建工程(配水管网)项目 已由吉林省发改委以 吉发改审批字(2009)41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汪清县福泉城市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国债和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债35%;自筹65%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水管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的性质为: 改扩建
a) 建设规模:改扩建配水管网57.504公里,其中,改造配水管网2.564公里,新建配水管网54.94公里。
b) 招标范围:解放大路、东新一路、滨河南街等供水管网施工。详见清单及图纸。
c) 资金来源:国债和自筹。
d) 工程建设地点:以南山街和汪清大街两条街路为主轴线,改造新增部分配水管线。
e)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为 2012 年3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2年12月30日 ,工期270日历天。
d) 招标编号: JLCTTC-12YZYSG 400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 ,有类似的工程业绩、营业执照副本、项目经理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专业 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 ,有类似的工程业绩、营业执照副本、项目经理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专业 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 至 2012 年 2 月 2 日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在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四楼429室(地址:人民大街副54号)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类似工程业绩等上述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图纸 2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 2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 2012 年 2 月 21 日 8:30 时,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2 月 21 日 9 时,地点为吉林省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河北政务大厅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为 2012 年 2 月 21 日 9 时,在吉林省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 、重新开标
6.1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网、东北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汪清县福泉城市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 汪清县幸福屯 地 址: 人民大街副54号
联系人: 王经理 联系人: 赵呈天
电 话: 0433-8812119 电 话: 0431-8890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