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委派拟派于本工程的建造师于现场资格审查时一次性提交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参加现场原件审核:1、拟派本工程建造师(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权威机构认证的通过国家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包括环境管理、职业健康、质量管理三个证书)。3、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劳动合同(须备案)和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且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一经发现有在建项目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经济及行政处罚;4、近三年承接类似(污水管道及管群)性质、规模已完工工程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5、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6、外地企业来汉注册登记证;7、开发区检察院出具的相关证明;8、招标人出具的28万元财务收据。(二)现场资格审查(原件)时间:2012年1月20日09时~11时止,同时收取资格预审申请书。原件不齐全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进行资格预审。地点:武汉市沌口开发区三角湖路市民服务中心A区212(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三)投标申请人(非自然人)必须将28万元人民币在2012年1月20日11时前汇入并到达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武汉东风支行,行号:216338,账号:7382 3101 8260 0006 761,并携带进账单原件到武汉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具财务收据,在送达资格预审文件时未能提供汇款收据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四)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账中的金额转作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8万元),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资审金在发售招标文件三日后凭财务收据无息退还。中标单位还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工程造价的3%的履约保证。(五)本项目不受理联合体投标;在中国建设网、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武汉建设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等上有关于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及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需在开发区检察院职务预防犯罪科开具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