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1112022
批准文号:121203120110335
招标分类:工程招标
标讯分类: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行业:市政建设(公路)
所属地区:保税区
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2-84906266
公告内容:
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市政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一期工程配套安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121203120110335 保税通告:343号
本招标项目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市政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一期工程配套安装已由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津保管批(2010)11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600万元,现对该项目中市政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一期工程的全厂工艺管道、电气、自控仪表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的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公告事项如下:
一、 招标人:天津空港经济区水务有限公司
二、 招标代理: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三、 工程名称: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市政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一期工程配套安装
四、 建设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内
五、 工程概况: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市政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一期工程配套安装。其中市政污水处理规模3万吨/日,再生利用工程进水规模0.75万吨/日,出水规模不低于0.5万吨/日。项目总投资约1600万元。
六、 招标范围:
1、全厂所有工艺污水管道、污泥管道、电缆、排水管道、雨水管道、自来水及消防管道、再生水管道、加药管道及附属设施(阀、井、井盖和支墩等)的采购、安装、竣工及保修服务;
2、电气、自控仪表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的安装、竣工及保修服务;
3、再生水超滤、反渗透系统所有设备及管道的安装、竣工及保修服务;
七、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 计划工期:2012年01月31日 至2012年02月29日。
九、 资金来源:财政。
十、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权威机构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具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5、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
6、本工程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2)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3)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8、在招标人发包的项目中无诉讼情况,2008年至今在招标人发包的项目中无不良业绩(无安全事故、无质量事故、不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其中投标资格以建设部、天津市、保税区和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10、开标时须具有天津空港经济区《建筑业企业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办理电话022-849066220)并完成2011年度年检;
11、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业绩要求:
有1万吨/日及以上超滤反渗透安装项目工程业绩或3万吨/日及以上污水处理厂安装项目工程业绩或3万吨/日及以上再生水厂安装项目工程业绩,以上工程业绩均要求已成功运行达产一年以上(含一年)。
十一、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二、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9日 至2012年01月05日(每日9:30-12:00及13:3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建交中心(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楼)。
十四、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参加报名(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处罚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报名。
十五、联系电话:张颖:156200079923;022-28256930
十六、文件发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
发售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十六、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十八、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十九、本公告在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www.tjconstruct.cn)、天津招标投标网(www.tjztb.gov.cn)、()、保税区政务网(http://www.tjftz.gov.cn/)同时发布。
二十、发布日期:2011年12月29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举报、投诉受理:
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招标站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
负责 人:崔志国
投诉电话:022-8490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