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县洁美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洁美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垂直式垃圾压缩设备及新乡县第三垃圾中转站建设
二、项目编号:新县交代【 2011 】 46 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1 、项目内容:新乡县洁美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现需采购垂直式垃圾压缩设备 1 套和新乡县第三垃圾中转站建设 (具体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 、标段划分:
一标段:新乡县洁美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现需采购垂直式垃圾压缩设备 1 套
二标段:新乡县第三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建设地址:新乡县冀中路南段、建筑面积约: 452 ㎡、地上一层、建筑高度约 8.15 ㎡、框架结构)
3 、工期:
一标段:交货期 30 日历天
二标段:工期 90 日历天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较强的技术力量;
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5 、资质要求:
5.1 、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 2000 万元及以上人民币(含 2000 万);
5.2 、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六、报名须知:下述资料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代理商应附带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房屋建筑专业建造师注册(含临时)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省企业进豫备案介绍信、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 年 12 月 24 日 — 2011 年 12 月 28 日 ( 节假日不休息 )
上 午 8 : 30--11 : 30 下 午 14 : 00--16 : 30
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室
招标文件费用: 800 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2 年 1 月 12 日 上午 9 : 30 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招标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乡县洁美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73 — 3512123 18603808899
十一、监督机构:
新乡县财政局 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 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 0373-3053023 新乡县检察院 0373-508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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